政府对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是否有特殊优惠政策?
有。(1)重度残疾人(一、二级)和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、手术并发症人员等特殊群体,政府按每人每年200元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。(2)低保户、重度残疾人和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,政府按每人每年200元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。(3)轻度残疾人(三、四级)和重点优抚对象在个人至少缴费100元后,政府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。(4)农村45~59周岁生育两个女孩或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,在个人至少缴费100元后,政府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。在享受相应缴费补贴的基础上。以上补助只对当年度按规定缴费的参保人。一人有多种身份的,按最优身份享受补贴,并按年实行动态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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